2025年度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政策扶持申报开始
- 时间:
-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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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余杭
一、扶持对象
按照余文创中心〔2025〕2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的有关内容,要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化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事项
(一)重点企业引育
1.申报条件:
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重点企业(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以认定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文化企业金融扶持
1.申报条件:
规上文化企业2025年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重点文化企业的认定证明;
(5)贷款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佐证材料;
(6)贷款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利息扣缴回单及贷款和还款的会计凭证及银行回单等);
(7)填写“利息支付申报表”;
(8)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和财务费用科目的明细账页;
(9)项目投资额的验资报告、投资协议、投资款会计凭证和银行回单(针对投资机构投资额);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文化企业小升规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首次升规的文化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街道出具首次入规时间的相关证明;
(5)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表年报表);
(6)入规当年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补助
1.申报条件: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区域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的研制项目第一或第二起草主体(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作为第一起草主体或第二起草主体的相关证明;
(5)作为参与主体的相关证明;
(6)相关标准公布的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重点园区奖励
1.申报条件:
新获评或经过复评的省、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七)剧本(版权)创作补助
1.申报条件:
2025年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影视作品已播出。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证明;
(6)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证明材料;
(7)剧本大纲;
(8)播出证明;
(9)反映宣传余杭区的相关佐证材料(可选);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八)取景拍摄补助
1.申报条件:
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2025年在余杭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含服化道、摄录美、场地、器材、交通、食宿等)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影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7)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项目成本归集的明细账页;
(9)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相关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九)后期制作补助
1.申报条件:
影视后期制作公司2025年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费用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合作协议;
(6)承接单部作品营业收入的入账会计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7)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8)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单部作品后期制作成本归集的明细账页;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影视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电影: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电影2025年在余杭首映;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动画)电影,2025年首轮票房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
(2)电视剧: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2025年首次在央视一套、央视其他频道及省级卫视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作为第一出品方(动画)的相关材料;
(7)在余杭首映的相关证明;
(8)电视台首次播出证明;
(9)购买合同及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10)首轮票房收入证明;
(11)电视剧集数和单集时间的相关佐证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一)新媒体(短视频)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2025年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实际分成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2)短视频作品2025年度平台分成收入高于50万元。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6)作品备案材料;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作品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与平台签署的购买合同;
(9)平台分成收入证明材料;
(10)收入申报明细表;
(11)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2)作品后台发布材料;
(1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二)动画片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影视动漫企业,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动画片2025年在央视、省级卫视(含卡通上星频道)首播;
(2)2025年度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电视台购买合同;
(7)作品收入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8)电视台首次播出证明;
(9)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相关材料;
(10)播出时长的相关佐证材料;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三)支持漫画创作发行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动漫企业制作出品、公开发行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单行本、系列漫画绘本),2025年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动漫游戏奖项的;
(2)动漫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漫画作品,单部作品2025年(出版物或版权授权)年销售总额在5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漫画作品知识产权登记书;
(6)销售合同;
(7)漫画作品正本;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收入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销售明细账页;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四)游戏获奖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首次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动漫游戏奖项的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获奖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五)游戏上线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2025年首次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产品;
(2)原创游戏在Apple Store、Google Play、Steam、Epic Games等境外主要发行平台开展公开测试,测试用户数5000人(含)以上或首次正式上线发行。
(3)2025年首次正式上线发行,海外结算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文件;
(6)首次上线运营的相关证明;
(7)游戏研发或运营企业的相关证明;
(8)游戏的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9)游戏作品、APP等及上线的后台资料;
(10)作为原创的相关佐证材料;
(11)境外平台公开测试及测试用户数的佐证材料;
(12)出海结算的相关销售协议;
(13)收入申报明细表;
(14)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5)游戏后台销售数据材料;
(1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六)游戏销售补助
1.申报条件: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游戏作品(不包括棋牌类游戏),2025年销售总额超过1000万元(含)。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知识产权证书;
(6)作为原创的相关佐证材料;
(7)游戏作品、APP等及游戏后台销售数据材料;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销售合同、销售明细账页;
(10)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七)电竞俱乐部落户奖励
1.申报条件:
对于2025年新引进的持有英雄联盟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国际级、国家级职业联盟赛事席位,且赛事主场落户在余杭的职业电竞头部俱乐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俱乐部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
(4)持有相关联赛资格的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八)电竞赛事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
世界级赛事、亚洲级赛事和国内一类赛事、国内二类赛事2025年在余杭举办的重要场次。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举办方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在余杭举办相关部门批准赛事的资料;
(6)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7)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费用归集的明细账页;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九)电竞场馆建设(租赁)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投资建设、改建符合国际赛事标准的电竞场馆;
(2)入驻余杭且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赛事成绩的电竞俱乐部2025年发生的比赛场地租赁费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7)场馆的产权材料;
(8)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赛事成绩的证明;
(9)场地租金申报表;
(10)租金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1)场地的产权资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电竞俱乐部参赛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参加总奖金超600万元的国际电竞赛事或参加总奖金超200万元的国内电竞赛事并获得名次的电竞俱乐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俱乐部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
(4)电竞赛事资料;
(5)获奖证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一)电竞游戏研发补助
1.申报条件:
电竞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电竞产品2025年入选国际或国内电竞综合性或单项赛事正式项目。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入选证明;
(7)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等;
(8)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9)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二)版权交易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原创文学作品IP 2025年首次被改编成影视、动漫、广播剧、游戏等,并公开发行或播映;
(2)文化企业自主研发、创作的文化作品(产品),2025年与区内其他文化企业(非关联企业)开展 IP 转化合作且作品(产品)在余杭区立项(发行)。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为原创文学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6)首次被改编的相关证明;
(7)公开发行或播映的证明;
(8)相关立项发行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9)收入申报明细表;
(10)剧本交易金额的入账凭证、发票和银行回单;
(11)IP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三)网络文学创作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文化企业单部网络文学作品2025年授权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2)数字阅读、数字出版企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原创文学作品,2025年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
(6)授权合同;
(7)网络文学作品正本;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对数字原创文学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发行量的证明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四)数字出版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数字出版企业(及机构);
(2)数字出版企业创作和出版弘扬主旋律的网络视听和数字文化IP产品,2025年荣获全国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年度审计报告;
(6)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7)获得全国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的相关证明;
(8)作为原创作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五)对外文化贸易补助
1.申报条件:
对外文化贸易企业2025年文化产品或服务境外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美元。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年度审计报告;
(6)收入申报明细表;
(7)涉及的收入合同及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六)重点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七)重点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获得德国IF奖金奖(IF GOLD)、德国红点奖至尊奖(BEST OF BEST)、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大奖(GOOD DESIGN GRAND AWARD)、美国IDEA金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产业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产品设计奖)、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金奖(GOOD DESIGN GOLD AWARD)、美国IDEA奖银奖、意大利金圆规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产品设计组)、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银奖(产业组)、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焦点奖(GOOD FOCUS AWAR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铜奖(产品设计组)、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铜奖(产业组)、美国IDEA奖铜奖的企业:获得日本GMARK奖(BEST 100)、中国设计智造大奖佳作奖、光华龙腾奖、浙江省十佳工业设计奖的企业。(以上所列工业设计奖项团体奖奖励对象仅限第一完成人所在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获奖证明;
(5)社保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八)产品销售补助
1.申报条件:
规上文化企业年度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原创工业设计产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原创工业设计产品知识产权证书;
(5)收入申报明细表;
(6)销售合同;
(7)原创工业设计产品实物及照片;
(8)收入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产品自产还是委托加工的相关佐证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九)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
1.申报条件:
2025年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与科技、旅游、民生等领域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产业项目。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重大活动扶持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举办杭州文博会、中国国际动漫节分会场及同频活动的企业。
(2)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提升、产学研合作、文旅演艺、电子竞技等在2025年举办的各类重大文化产业活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活动授权方相关确认件、活动方案、活动通知;
(5)活动总结(含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活动成效等);
(6)活动现场照片;
(7)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8)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活动媒体报道;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一)优秀作品宣传推广补助
1.申报条件:
2025年对余杭有较好宣传推广作用的影视动漫等原创内容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内容;
(6)作品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确认文书;
(7)宣传推广余杭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二)文化出海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动漫、影视、游戏作品,2025年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费用。
(2)余杭特色影视作品2025年在海外的发布活动、海外举办的影视首映礼。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备案证明;
(6)相关协议;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作品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9)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作品翻译件;
(11)发布活动方案,总结、现场照片;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4月7日-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可咨询区文创发展中心,电话:89515674。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将申请材料制作封面及目录,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资料盖骑缝章,其中发票、付款凭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2.“法人登录”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惠企政策”,进入线上申报系统,逐项填报上传资料(本次不接受线下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企业将盖章扫描件上传,纸质文件留底备查,无需寄送)。
3.属地镇街、平台联系方式
五常街道蒋老师:89517210;
仁和街道劳老师:89519813;
良渚街道周老师:89519663;
闲林街道金老师:89519251;
仓前街道郑老师:89519384;
余杭街道卢老师:88609213;
中泰街道纪老师:89519497;
径山镇方老师:89519992;
瓶窑镇阎老师:89610171;
百丈镇朱老师:89610455;
黄湖镇姚老师:88519610;
鸬鸟镇康老师:89610323;
未来科技城卢老师:88607919;
良渚新城俞老师:8935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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