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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政策扶持申报开始

时间:
2026-04-08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创意余杭

一、扶持对象

按照余文创中心〔2025〕2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的有关内容,要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化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事项

(一)重点企业引育

1.申报条件:

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重点企业(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以认定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文化企业金融扶持

1.申报条件:

规上文化企业2025年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重点文化企业的认定证明;

(5)贷款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佐证材料;

(6)贷款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利息扣缴回单及贷款和还款的会计凭证及银行回单等);

(7)填写“利息支付申报表”;

(8)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和财务费用科目的明细账页;

(9)项目投资额的验资报告、投资协议、投资款会计凭证和银行回单(针对投资机构投资额);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文化企业小升规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首次升规的文化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街道出具首次入规时间的相关证明;

(5)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表年报表);

(6)入规当年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补助

1.申报条件: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区域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的研制项目第一或第二起草主体(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作为第一起草主体或第二起草主体的相关证明;

(5)作为参与主体的相关证明;

(6)相关标准公布的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重点园区奖励

1.申报条件:

新获评或经过复评的省、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七)剧本(版权)创作补助

1.申报条件:

2025年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影视作品已播出。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证明;

(6)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证明材料;

(7)剧本大纲;

(8)播出证明;

(9)反映宣传余杭区的相关佐证材料(可选);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八)取景拍摄补助

1.申报条件:

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2025年在余杭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含服化道、摄录美、场地、器材、交通、食宿等)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影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7)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项目成本归集的明细账页;

(9)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相关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九)后期制作补助

1.申报条件:

影视后期制作公司2025年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费用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合作协议;

(6)承接单部作品营业收入的入账会计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7)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8)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单部作品后期制作成本归集的明细账页;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影视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电影: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电影2025年在余杭首映;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动画)电影,2025年首轮票房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

(2)电视剧: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2025年首次在央视一套、央视其他频道及省级卫视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作为第一出品方(动画)的相关材料;

(7)在余杭首映的相关证明;

(8)电视台首次播出证明;

(9)购买合同及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10)首轮票房收入证明;

(11)电视剧集数和单集时间的相关佐证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一)新媒体(短视频)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2025年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实际分成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2)短视频作品2025年度平台分成收入高于50万元。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6)作品备案材料;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作品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与平台签署的购买合同;

(9)平台分成收入证明材料;

(10)收入申报明细表;

(11)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2)作品后台发布材料;

(1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二)动画片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影视动漫企业,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动画片2025年在央视、省级卫视(含卡通上星频道)首播;

(2)2025年度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6)电视台购买合同;

(7)作品收入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8)电视台首次播出证明;

(9)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相关材料;

(10)播出时长的相关佐证材料;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三)支持漫画创作发行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动漫企业制作出品、公开发行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单行本、系列漫画绘本),2025年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动漫游戏奖项的;

(2)动漫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漫画作品,单部作品2025年(出版物或版权授权)年销售总额在5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漫画作品知识产权登记书;

(6)销售合同;

(7)漫画作品正本;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收入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销售明细账页;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四)游戏获奖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首次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动漫游戏奖项的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获奖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五)游戏上线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2025年首次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产品;

(2)原创游戏在Apple Store、Google Play、Steam、Epic Games等境外主要发行平台开展公开测试,测试用户数5000人(含)以上或首次正式上线发行。

(3)2025年首次正式上线发行,海外结算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文件;

(6)首次上线运营的相关证明;

(7)游戏研发或运营企业的相关证明;

(8)游戏的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9)游戏作品、APP等及上线的后台资料;

(10)作为原创的相关佐证材料;

(11)境外平台公开测试及测试用户数的佐证材料;

(12)出海结算的相关销售协议;

(13)收入申报明细表;

(14)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5)游戏后台销售数据材料;

(1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六)游戏销售补助

1.申报条件: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游戏作品(不包括棋牌类游戏),2025年销售总额超过1000万元(含)。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知识产权证书;

(6)作为原创的相关佐证材料;

(7)游戏作品、APP等及游戏后台销售数据材料;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销售合同、销售明细账页;

(10)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七)电竞俱乐部落户奖励

1.申报条件:

对于2025年新引进的持有英雄联盟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国际级、国家级职业联盟赛事席位,且赛事主场落户在余杭的职业电竞头部俱乐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俱乐部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

(4)持有相关联赛资格的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八)电竞赛事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

世界级赛事、亚洲级赛事和国内一类赛事、国内二类赛事2025年在余杭举办的重要场次。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举办方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在余杭举办相关部门批准赛事的资料;

(6)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7)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费用归集的明细账页;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九)电竞场馆建设(租赁)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投资建设、改建符合国际赛事标准的电竞场馆;

(2)入驻余杭且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赛事成绩的电竞俱乐部2025年发生的比赛场地租赁费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7)场馆的产权材料;

(8)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赛事成绩的证明;

(9)场地租金申报表;

(10)租金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1)场地的产权资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电竞俱乐部参赛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参加总奖金超600万元的国际电竞赛事或参加总奖金超200万元的国内电竞赛事并获得名次的电竞俱乐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俱乐部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

(4)电竞赛事资料;

(5)获奖证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一)电竞游戏研发补助

1.申报条件:

电竞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电竞产品2025年入选国际或国内电竞综合性或单项赛事正式项目。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入选证明;

(7)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等;

(8)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9)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二)版权交易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原创文学作品IP 2025年首次被改编成影视、动漫、广播剧、游戏等,并公开发行或播映;

(2)文化企业自主研发、创作的文化作品(产品),2025年与区内其他文化企业(非关联企业)开展 IP 转化合作且作品(产品)在余杭区立项(发行)。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为原创文学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6)首次被改编的相关证明;

(7)公开发行或播映的证明;

(8)相关立项发行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9)收入申报明细表;

(10)剧本交易金额的入账凭证、发票和银行回单;

(11)IP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三)网络文学创作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文化企业单部网络文学作品2025年授权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2)数字阅读、数字出版企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原创文学作品,2025年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

(6)授权合同;

(7)网络文学作品正本;

(8)收入申报明细表;

(9)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对数字原创文学作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发行量的证明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四)数字出版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数字出版企业(及机构);

(2)数字出版企业创作和出版弘扬主旋律的网络视听和数字文化IP产品,2025年荣获全国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年度审计报告;

(6)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7)获得全国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的相关证明;

(8)作为原创作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五)对外文化贸易补助

1.申报条件:

对外文化贸易企业2025年文化产品或服务境外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美元。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年度审计报告;

(6)收入申报明细表;

(7)涉及的收入合同及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六)重点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七)重点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

2025年获得德国IF奖金奖(IF GOLD)、德国红点奖至尊奖(BEST OF BEST)、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大奖(GOOD DESIGN GRAND AWARD)、美国IDEA金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产业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产品设计奖)、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金奖(GOOD DESIGN GOLD AWARD)、美国IDEA奖银奖、意大利金圆规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产品设计组)、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银奖(产业组)、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日本GMARK奖优良设计焦点奖(GOOD FOCUS AWAR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铜奖(产品设计组)、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铜奖(产业组)、美国IDEA奖铜奖的企业:获得日本GMARK奖(BEST 100)、中国设计智造大奖佳作奖、光华龙腾奖、浙江省十佳工业设计奖的企业。(以上所列工业设计奖项团体奖奖励对象仅限第一完成人所在企业)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获奖证明;

(5)社保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八)产品销售补助

1.申报条件:

规上文化企业年度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原创工业设计产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原创工业设计产品知识产权证书;

(5)收入申报明细表;

(6)销售合同;

(7)原创工业设计产品实物及照片;

(8)收入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产品自产还是委托加工的相关佐证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十九)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

1.申报条件:

2025年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与科技、旅游、民生等领域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产业项目。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重大活动扶持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举办杭州文博会、中国国际动漫节分会场及同频活动的企业。

(2)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提升、产学研合作、文旅演艺、电子竞技等在2025年举办的各类重大文化产业活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活动授权方相关确认件、活动方案、活动通知;

(5)活动总结(含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活动成效等);

(6)活动现场照片;

(7)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8)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9)活动媒体报道;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一)优秀作品宣传推广补助

1.申报条件:

2025年对余杭有较好宣传推广作用的影视动漫等原创内容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内容;

(6)作品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确认文书;

(7)宣传推广余杭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十二)文化出海补助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动漫、影视、游戏作品,2025年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费用。

(2)余杭特色影视作品2025年在海外的发布活动、海外举办的影视首映礼。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历年工商信息表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4)2025年度所属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提供所属期的税收完税证明;

(5)作品备案证明;

(6)相关协议;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作品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9)涉及的合同、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10)作品翻译件;

(11)发布活动方案,总结、现场照片;

(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4月7日-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可咨询区文创发展中心,电话:89515674。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将申请材料制作封面及目录,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资料盖骑缝章,其中发票、付款凭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2.“法人登录”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惠企政策”,进入线上申报系统,逐项填报上传资料(本次不接受线下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企业将盖章扫描件上传,纸质文件留底备查,无需寄送)。

3.属地镇街、平台联系方式

五常街道蒋老师:89517210;

仁和街道劳老师:89519813;

良渚街道周老师:89519663;

闲林街道金老师:89519251;

仓前街道郑老师:89519384;

余杭街道卢老师:88609213;

中泰街道纪老师:89519497;

径山镇方老师:89519992;

瓶窑镇阎老师:89610171;

百丈镇朱老师:89610455;

黄湖镇姚老师:88519610;

鸬鸟镇康老师:89610323;

未来科技城卢老师:88607919;

良渚新城俞老师:8935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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