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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西湖区文化“新三样”15条扶持政策

时间:
2026-04-0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杭州文化产业

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剧(以下简称文化“新三样”)出海是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推动对外文化贸易的重要渠道,是助推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推动西湖区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出海,全面打响科教文创高地、活力品质城区品牌,提出如下举措:

一、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对经评审认定的文化“新三样”企业总部,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2.文化“新三样”企业经审核,前三年可享受最高100%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3.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名单的文化“新三样”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上规后连续三年保持营收正增长,且三年平均增幅达10%及以上的文化“新三样”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推动IP衍生转化

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作或采购优质IP进行文化“新三样”项目转化,对于成功上线、发行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80万元。

三、支持原创精品创作

1.对纳入西湖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的文化“新三样”重点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对通过西湖区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原创文化“新三样”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促进优秀作品传播

1.对企业当年在境外发行的网络小说,给予每本累计阅读量超过500万次的网络小说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60万元。对于企业当年度新出海发行的微短剧(漫剧),给予每部播放量超过1000万次的微短剧(漫剧)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60万元。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满一年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游戏作品,结合下载量、用户活跃度、留存率、衍生赛事规模等指标,单个游戏作品年销售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实际分账收入的2%给予扶持;单个游戏作品年销售总额达10亿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实际分账收入的2.5‰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对每款7日留存率不低于15%的游戏所产生的海外发行测试服务器租赁、获取测试用户等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

2.对借助知名社交媒体、搜索引擎、数字内容分发平台以及境外自建平台等开展自主品牌推广且文化贸易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文化“新三样”企业,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25%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符合条件的文化“新三样”企业,经评审,择优推荐企业获得区级文化人才认定名额,及申报“西湖英才”。“西湖英才”入选项目最高1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及办公空间、创业贷款、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扶持。

六、鼓励技术融合应用

支持文化“新三样”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辅助文化“新三样”创作,推动优质IP全链开发,构建“网文IP—网剧改编一游戏开发一周边衍生”发展模式,对文化“新三样”企业开展的优质产业项目,经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七、支持平台工具开发

支持企业打造文化“新三样”出海公共服务、出海发行传播等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新三样”平台项目,经评审,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国家及省实际到位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市级重点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八、强化金融直投服务

设立西湖区文体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新三样”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九、构建出海服务体系

1.支持文化“新三样”企业优质作品出海,按照翻译制作费30%给予补助,单部作品最高补助2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

2.文化“新三样”企业年度文化出口额超200万美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ZYOPWpokZgYeTZgkZIdg